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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通车十万辆每年收费近4亿——
最近,有读者向本报反映:1993年建成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从一开始投入使用就开始对过往车辆收费,至今已经12年了;按照国家《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使用贷款修建的公路,一旦还完了贷款,就应该停收撤站。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是否使用了银行商业贷款?12年来的收费总共收了多少?什么时候停止收费?
就读者的上述问题,记者联系了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管理收费单位———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接电话的是该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对方听完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说,“办公室不负责采访,要采访找党群办公室!”说完就要挂电话。记者赶忙问来党群办公室的电话,对方先是说“忙”,要求改日联系;而改日联系时,又说领导不在。记者留了联系电话,快10天了也没见回话。
根据国家《公路法》以及去年颁布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收费仅用于修路时使用了贷款的公路项目;一旦贷款还完,就应当撤站停收。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否使用了商业贷款?那么,首都机场高速公路12年来的收费,有没有还完贷款?它是用贷款修的吗?
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了了解。结果令人大吃一惊:现在距停止收费的期限,还早着呢!
该公司从1993年起,拥有三十年的经营权。也就是说,至少在2023年前,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会“将收费进行到底”。
首都机场高速路全长18.735公里,从1993年开始收费。2002年9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路通行费再次下调,小轿车的全程通行费从15元降至10元。
按照这个收费标准,12年来总共收费多少?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
司至今从未公布过。不过,北京市交通部门到是提供过2001年的数字:平均日交通量为8.6579万辆,年收入3.5亿元。相信12年来的收入不下20亿元。
至于当初修建这条公司路的建设资金,据了解投资总额是11.65亿元。而且投资是否银行商业贷款,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便含有银行商业贷款,也不是100%。是由北京市与交通部于1993年合资修建的,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后者则“赞助”车辆购置附加费。其后,北京市将路权划拨给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独享这条公路的收费利益。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是否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全国各地有没有超期收费的现象?记者采访了交通部的有关人士,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强调说,批准公路收费的权利在各省级政府的手中,因此对于全国各地有没有超期收费的现象并不掌握。
这么说来,机场高速路的收费,是否取消,关键是要看北京市。然而即便是北京市想取消,恐怕也难以办到了:
在国家计委办公厅2002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降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中,记者除了看到“建议北京市于当年内将首都机场高速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由现行每车(小车)15元降低到10元”这样的文字外,还可以看到这样的内容:“考虑到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时已对机场高速路收费年限作了承诺,因此,机场高速路的收费年限可暂不调整。”
根据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上市时的承诺,机场高速路收费经营年限为30年,即从1993年开始收费算起,一直要收到2023年。按照最保守的计算,假定车流量和年收入不增加,2002年至2023年,这条路起码还要收7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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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