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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金融业更是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制、调整、促动和保护下运行的经济活动。因此,从法的角度来分析我国金融业的运行、改革和发展,原本就是金融研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认识及此,并注意到我国金融法治研究相对薄弱的现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自成立之始,就十分重视金融与法律交叉领域的研究工作,并于近日筹备成立了金融法治研究中心。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致力于从法治的角度跟踪研究我国金融领域的各方面问题并向社会公布其研究成果;《中国金融法治:2005》(以下简称《法治》)就是该中心的首批研究成果——它也是金融研究所编写的年鉴性出版物之一。今后,我们将每年定期出版一部《法治》,以期集中、系统、全面、持续地反映中国金融法治的现状、发展和改革进程。
《法治》不是纯理论的研究。如同《中国金融发展报告》一样,我们给它的定位是“记载事实”、“客观评论”、以及“金融和法律交叉研究”。因此,资料翔实、系统,评论客观、准确,金融学和法学的多视角分析,是我们努力要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法治》由“综述”、“进展”、“专题”和“案例”四大部分构成。“综述”是全书的提要。其要旨在于从宏观上梳理中国金融法治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脉络。“进展”是分部门的研究。我们将分别针对银行业、证券与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等主要金融领域,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不同环节,系统记载当年中国金融法治发展的事实,并给予评述。“专题”是针对热点和难点的专门分析。我们将围绕过去一年我国在金融立法、金融司法以及金融运行、金融监管等领域中发生的热点和难点,展开较系统的理论分析,努力揭示问题的应然状态,以期为革除阻碍金融发展的法律障碍、确立促进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持。“案例”是对过去重大金融案例的深度分析。我们力求系统搜集、精心筛选在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个案,并给予多视角评论。通过这些个案分析,我们希望从实践的角度见证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历史轨迹,并从中发现中国金融法治建设尚待完善之处并努力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法治》的立意、框架和选题由李扬、王国刚、胡滨商定。胡滨负责全书的组织和统编工作,李扬对其中的一些文稿进行了修订。《法治》的作者以金融所的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并广泛吸收了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从业的青年学者。为《法治》提供初稿的研究人员(按姓氏笔画)有:王国刚、全先银、邢颖、李忠轩、周梅、杨钦、赵东、胡滨、胡立文、郭惠霞、徐强盛、秦旷、黄育华、曹顺宏、曹顺明、程强、傅巧灵、樊云慧。郑峻峰先生对报告的初稿也有贡献。刘戈平对全书的初稿进行了编辑加工。
我们欢迎任何建设性的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李 扬
200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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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