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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推出保险预付 理赔品牌工程再出新举措
2005年新华理赔提出了自身高于行业的服务标准,系列品牌服务工程一再让新华客户受益,日前这一工程再次出台新举措,总公司下发了《理赔预付管理指导办法》。为保证存在经济困难的危难客户能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对客户实施保险预付。
此举是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建设理赔服务精品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力争成为行业最佳理赔服务公司的具体体现,意在率先改变广大客户“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误区,提升行业形象,切实“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体现“立信于心、尽责至善”的新华理念和文化宗旨。
该预付办法主要适用于医疗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在基本事实清楚,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做出保险金预付,在多次预付总额不超保险金给付总额70%的原则下,单次预付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客户已支出合理医疗费用理算结果的1.5倍,这为经济困难却祸不单行的危急家庭带去了福音。
如此高比例的预赔付额可谓开创了行业内的先河。新华人寿提出保险金预付的举措是一次创新之举,根本上是本着“珍视生命价值”,为陷于经济困窘的家庭开辟出绿色的生命通道,使遭受病痛折磨的生命得到及时治疗,早日走上康复之路。立足于将客户遭受的危险竭尽所能降至最低,让遭受疾病打击的生命得到双重抚慰。
根据该预付办法,新华客户不用担心保险预付的手续繁琐。只需在出险后收集基本的索赔资料(包括保险单、索赔申请、身份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后提交新华人寿分公司,即可立案;在理赔人员认定基本事实明确清楚后,便可以理算出保险金的预付金额并及时给付。所有程序与正常结案给付保险金的案件并无明显差别,而且在索赔资料的要求上更为简洁。同时,为确保预付保险金用于危急客户的医疗费用,新华人寿在实现方式上强化了理赔的服务功能,规定了在预付金额达到一定数目时,不得采用非现金的方式给付,需由理赔人员陪同领款并直接送往医疗机构。
据悉,《理赔预付管理指导办法》正下发到新华人寿各地分公司试行,新华客户将越来越多的体会到新华人寿的关怀和人性化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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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