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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城乡结合部一个行政村改为公司制后,该公司的董事长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两个提案,两个提案落实后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该董事长也根据公司内部规定领取了首年2000多万元的提成奖,而按照“规定”,他还要连续再获得4年提成奖,合计过亿元。有股东认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是职责内的事,如此巨额的奖励让股东难以接受。
    这一事件暴露出了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中薪酬和奖励制度的混乱状况,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此前类似的事件是层出不穷,如某出事的海外公司老总给自己定年薪三千多万人民币,某国有房地产公司老总年薪六七百万,某些银行打着改制上市旗号,上层老总年薪由几十万迅速变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薪酬的混乱局面比较严重。具体表现在:没有规矩可言,虽然出资人是国家,真正的老板是国家,企业老总只是高级打工仔,但是,这些老总们已经在充当老板的角色。自己给自己确定高得吓人的薪酬就是表现之一。当然,程序上还要经过什么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而实际上是这些老总们在操纵。其次,随意扩大所谓的管理层与基层一线员工的薪酬待遇,真正目的在于给自己或者身边人大幅度提高薪酬待遇。现在一些国企基层员工的薪酬待遇与上层领导,一般职工与有一定职务人员的薪酬差别是历史上最大的。高管薪酬看着涨,而一些基层员工的工资待遇还停留在1994年工资改革阶段甚至还有所下降。再者,就是同一行业之间薪酬标准和待遇差别很大。比如:国有商业银行或者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间,管理层之间、中层干部之间以及一般员工之间差距相当大。一位行长在这个行年薪是十几万,而被任命到别的行,工作性质一样,工作责任一样,工作压力一样甚至还小,但是年薪立即上升到百万以上。最后,就像广州的这家公司一样,给自己或内部定奖励项目多且金额大,定处罚项目的少,甚至几乎没有。这种只奖不罚的制度,国有或集体企业比较普遍。
    造成如今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薪酬待遇混乱的局面,既有一些企业老总错把自己当老板,想给自己定多少工资就定多少工资的原因;更有出资人缺位,监管不到位,放任自流的原因。因此,应该对目前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薪酬待遇的混乱局面进行规范和整顿。这些企业的薪酬待遇特别是老总们的薪酬待遇不能够由自己说了算或本企业说了算。决定权应该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绩效、目标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同行业水平等多种因素确定。一切重大奖励事项必须名副其实,并要经过有关机构批准和国家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审核同意。
    目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薪酬待遇的混乱局面,社会上反响很大。这种状况不能够再继续下去了,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