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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对年报准则的学习不足,在填写年报重要事项中的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部分内容时,未能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扣除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资产和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相关数据,造成了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债权债务数据金额较大,给投资者及监管部门造成了误导,对此本公司深表歉意。
    对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05)汇所综字第4-019号专项说明,详细披露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往来的发生额与余额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生额与余额,其中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发生在与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青岛澳柯玛测绘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之间。
    据此,根据年报准则(2004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第九部分重要事项(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部分应该修改为: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收取的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
占用费的金 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额 发生额 余额
青岛澳柯玛测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264,835.00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控股股东 46,221,370.60 2,336,557.56 43,884,813.04
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63,614.90 1,140,066.85
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1,000,000.00
合计 / 46284985.50 3741459.41 44884813.04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46284985.5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3741459.41元人民币。”
    公司2004年年报摘要“7.4.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部分修改为:
    “7.4.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青岛澳柯玛测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6.48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4,622.14 233.66 4,388.48
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6 114.01
青岛天龙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4628.50 374.15 4488.48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4628.50万元人民币,余额374.15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特就上述错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