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25日专电香港特区政府消息:上市公司“广兴国际”前执行董事李万德及3名人士,因贪污罪成立,25日在香港分别被判入狱2至3年,并充公合共约260万港元的贿款。
据介绍,37岁的李万德被判入狱3年;同案3名被告各被判囚两年。
审判法官指出,该案涉及内幕交易的手法,令侦查工作困难,故法庭必须判处阻吓性的惩罚,以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