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5年半年度报告工作,沪深证交所发出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沪深证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及时披露2005年半年度报告,并及时发布业绩预告。
通知还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中增加披露“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还应当增加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或置入资产、出售或置出资产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以及“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增加披露上市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和违规担保情况,增加披露“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和余额”。
为了避免半年度报告的披露过于集中,上证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深交所则每日最多安排35家公司披露半年报。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上市公司”,共找到
23,585,287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张雪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