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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6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于2005年6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1607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召开方式如期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杨华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徐扬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的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监督,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按原定议程进行:
    1. 通过了《关于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出具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新设的青岛、南京、宁波分公司申请办理一类业务,将原担保函的担保期限(2004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8日)延长至2009年12月18日;同意根据民航中南管理局的统一格式,重新为金鹰国际广州分公司从事二类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出具担保文书,公司于2004年6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的修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5]10号)和《关于200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京证公司发[2005]11号)的有关规定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做的修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同意为了加强公司重大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5]4号)的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但是由于该制度的内容与前设规定尚存不一,有待于进一步修订和补充,故本制度未获本次董事会批准实施。
    该议案未做最后表决。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