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同意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新设的青岛、南京、宁波分公司申 请办理一类业务,将原担保函的担保期限(2004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8日) 延长至2009年12月18日;同意根据民航中南管理局的统一格式,重新为金鹰国 际广州分公司从事二类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出具担保文书,公司于2004年6月 根据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