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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4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中,建议要加强审计监督。他指出,对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加强审计,把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的重点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对有二次分配权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审计力度。
他在报告中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他说,财经委员会认为,2004年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发展经济,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提高了重点支出的保障能力,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也是历年中最好的。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4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中央预算编制、执行方面有些仍然不够规范,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中央与地方之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事权划分和管理方式有待改进;财政隐性债务问题不容忽视等。审计署对预算执行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做了大量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总体上肯定了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工作,也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5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努力改进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形成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的机制。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界定和完善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合理确定各部门的支出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要采取措施解决医疗、医药单位财务收支中的问题,严格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划转。
二是进一步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改革。要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改革。逐步提高中央基本建设预算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事权,对于相对固定的属于地方一般公共事业发展项目投资,应当纳入地方预算,由地方统筹安排;对于确需中央专项安排的补助地方投资支出,要提前做好规划和项目储备,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要对财政支出进行结构性调整,强化重点支出管理。要重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追踪问效,建立科学的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今年要选择部分重点专项支出和基金支出项目,进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逐步推行绩效审计。要加快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对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加强审计,把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的重点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对有二次分配权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审计力度。要扩大对部门决算审签的范围。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近几年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既要加大惩处力度,又要从体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实施。
来源:[审计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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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