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送2.6股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流通权对价。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试点工作的进行,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投电力(行情 - 论坛)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投电力股份占国投电力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48%。其他4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