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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涛 发自北京
工行日前启动了财务集中改革试点,标志着该行可能最终选择了事业部制的战略取向。
工行新闻发言人表示,该行已于日前确定了15家分行分别作为一级分行、城市分行、二级分行财务集中改革试点行,正式启动财务集中改革的试点工作。
该新闻发言人称,此次财务集中改革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流程合理、标准统一、内控严格、监控有力、运转高效的财务管理体制,从而进一步规范全行的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
此举预示着工行最终选择了安永和普华永道两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建议的强化事业部制管理取向。根据两所建议的事业部制这一改革取向,工行对重点客户财务实行内部资金统一调度与集中管理,协办行一方面将客户资金集中上划到主办行的客户账户,贷款发放由主办行办理;另一方面,根据银企合作协议,协办行对客户继续提供服务,包括无偿上门收款等。
普华永道在去年为工行出具的长达2400页的咨询报告《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评级法工程整体规划项目》中指出,公司治理目标结构除董事会、CEO及其下属委员会外,还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后台支持部门、内审部门,各条块职能均应实行垂直管理。咨询报告中还直击其风险管理的“软肋”,报告指出,各级行的行长权限过大,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数项责任于一身,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工商银行此次财务集中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四统一”,即统一财务集中内容、统一财务集中核算模式、统一集中支付管理和统一财务集中制度。其中统一财务集中内容指的是统一上收营业费用、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财务其他应收应付款等全部财务类科目账户,由上收行统一负责凭证审查、账务记载、账务核对、对外支付、财务监督、相关报表编制等操作性职能;统一财务集中核算模式指的是上收行计划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中心作为操作性处理的专职机构,负责财务集中事项的具体核算工作,并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约束机制,实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和工作公开制等方法,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统一集中支付管理指的是改革后,财务核算中心负责财务集中事项的主要对外支付,改变以前由各被上收行分散付款的支付方式;统一财务集中制度则是在全行统一核算层级与核算模式基础上,在制度层面,由总行配套出台系列制度、办法,建立健全财务集中制度体系,规范核算行为,促进财务核算的规范化、标准化。
在“四统一”的基础上,工行还将按照各类财务收支的资金流向、流量特征,结合财务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对不同的核算流程,实行不同的核算控制模式,通过再造财务流程,强化风险控制。
工行新闻发言人指出,通过财务集中改革,可以实现操作性职能与战略决策性职能分离、财务核算职能与财务管理职能分离、财务核算主体与被核算主体在空间上相分离,并促进财务核算与管理职能从支行一体化管理转为专业化分工管理,使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处于良性互动之中,使财务核算中心与被上收行在支出行为控制上处于良性互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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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