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署的署长,号称共和国的“看门狗”,由李金华主导的审计风暴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而李金华本人也由此当选中央电视台2004年年度经济人物。
但是时间稍微长一点,人们却发现,审计风暴就是审计风暴,审计风暴距离老百姓心目中想象的廉政风暴有很大的差异,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于是人们从最初的兴奋开始思考。为什么审计署审计的那些问题部委年年有问题?比如那个截留国家水利资金达40多亿的水利部。又比如那个挪用奥运专项资金却异常强硬的国家体育总局旧错未纠,又发生属下体彩中心向自己的公司超额支付费用,利益输送达5个多亿的丑闻。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李金华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即使他有国务院党中央在背后撑腰能年年刮一回审计风暴,充其量也就是悲剧英雄而已。
国家审计署负责审计的单位都是一些国家部委、事业拨款单位或者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部门理论上都是政府组织或者准政府组织,理论上他们都应该为我们这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但是现在却成了“公共祸害”的提供者,这在经济学上有一个专门的说法,叫做“诺斯悖论”。
职能部门中的“诺斯悖论”是对公共利益的侵蚀,危害至少有三个方面:
危害之一是挤出效应。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职能地位,在竞标、投资等方面挤占民间的空间。
危害之二是浪费效应。大量的以产业发展所规划的预决算资金被截留在部门手中,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危害之三是制度扭曲。欺骗中央资金,化整为零,成为很多部门的一种手段。每件事背后都有由若干行政主体组成的利益链条,当“协同争利”成为一种惯常手段,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制度安排就面临南辕北辙的危险。
“诺斯悖论”同样存在于中国股市,同样存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之中。
2004年5月30日,也就是在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一个月后,国资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作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6月18日,国资委又独家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划定三类不同性质的国有控股股东持股底线,并要求试点公司在公布试点方案时一并公布。
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国有股的股权转让都必须得到国资委的批准才行。而非流通股中间,国有股又占绝大多数,以国资委的强势,如果不配合,那么证监会主导的试点戏是唱不下去的。在“证监会独角戏唱到哪一天”的杂谈中,水皮评论说,联合通知实际上可以看作“先结婚后办证”,是对事实婚姻的确认。事实上,在第一批四家试点企业中,金牛能源(00093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和清华同方(60010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方案都必须由国资委事前审批同意才能付诸表决。
国资委的态度透露的信息是积极的,“利用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价值评判基础越公开、公平、公正,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越可能作出对流通股股东有利的调整,对价的空间有可能被打开。”
但是对价空间果然被打开了么?
第二批试点的方案告诉我们,没有。
水皮从来就不认为宝钢股份(60001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因为如果恢复冶金部的话,那么宝钢的谢企华进京就是冶金部的部长,这和中国电信的董事长进部当部长,出部当董事长是一个道理,谢企华本人就是一个副部级干部;更因为,如果宝钢只是一个企业的话,那么在宏观调控剑指钢铁产业,上证指数在构筑千点防线的危急时刻,根本不可能通过证监会的发审委能够再融资100亿。
在中国资本市场一再“黄袍加身”的宝钢股份是最有责任,最有可能,也最有让利空间充当试点榜样的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不但投资者有这种认识,就是管理层也有这种认识,甚至决策层也有如此的认识。
一切当理应如此。
但是事实上呢?宝钢最初的预算令全国人民上上下下大跌眼镜,10∶1送股与其说打开对价空间不如说是封闭对价空间,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组合更叫人不可思议。改错,宝钢的方案是在各方面的指责下改了,改成了一块鸡肋,送股比例提高到了10∶2.2股。看上去和原来的方案有进步,但是进步的不大,进步的很勉强,进步的很抵触。这种进步抵消不了对于试点的巨大伤害。宝钢复牌当天的走势已经说明,市场对于这种对价是不能接受的,同期上证指数更是连续三天下跌,从1108点直落1055点,跌幅接近5%,1000点再次面临考验。
宝钢股份的试点不但没有成为大盘向上的推动力量,反而形成了砸盘的源泉,这不是“公共祸害”又是什么呢?
当然,和宝钢相比,长江电力(60090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方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是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这同样是个副部级的国有大型企业。同样,三峡总公司手中不仅掌握着经济资源,而且也有政策资源,这一点从这个控股公司提出的方案就可以看出来。在预案中,大股东承诺电价和葛洲坝(60006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置换,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每股0.04元的业绩提升。
但是,这就是一个愿意动用40亿资金护盘的公司,在对价上仅仅开出了10∶0.77的条件,而在权证的设计上更是推出了一个融资案达96亿的配股权证计划,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对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而言,这不是“公共祸害”又是什么呢?
是什么因素让我们认为蓝筹大盘股的对价本来就低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又是什么因素让那些代表着类职能部门的大股东开出如此之低的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是一场革命,中小股东已经作出了牺牲并还将作出一定的牺牲。在这场革命中,非流通股东即大股东是受益者,国有股及国有控股股东代表的政府是受益者,各级政府部门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积极地加以配合和推进,而不是破坏和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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