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无疑是当今中国股市的一大恶习。而增发模式的再融资方式的存在无疑为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尽管在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被暂停了下来,但在管理层“要融资先股改”政策的作用下,在上市公司纷纷加入到股权分置改革中来的背后所潜在的巨大再融资压力,仍然让广大的投资者格外担忧,并成为制约当前行情发展的一个重大利空因素。
如何消除投资者内心的这种担忧?如何化解这股潜在的再融资压力?笔者以为,取消屡遭投资者病诟的新股增发模式,而代之以被投资者认可的配股方式,应是当前环境下切实可行的一种方法。
为什么要取消增发模式?首先是因为它助长了市场的投机行为,损害了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众所周知,新股增发的对象除了原有流通股股东之外,还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由于在增发价格的确定上,增发价格往往较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有15%以上的折让幅度,因此,为了这15%以上的获利空间,除原有流通股股东之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便纷纷参与到增发中来搏弈,而其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增发新股上市后套现了之。也正因如此,这就使得参与增发成了除原有流通股股东之外的公众投资者投机的一种方式。而正是由于有了公众投资者的这种投机,这也使得上市公司也投机增发,利用公众投资者的投机来达到“圈钱”的目的。而这种行为明显损害了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为当增发对投资者是一种有利可图之举的时候,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参与分去了理应属于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而当增发对投资者无利可图的时候,社会公众投资者对增发的投机又加重了原有流通股股东的损失。
其次,增发模式容易让大股东逃脱应尽的责任。经过股改后,大股东也变成了流通股股东,他们理应与中小投资者一样,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尽一份自己的职责。但由于目前大股东的持股成本远远低于中小投资者,这就使得大股东在增发时往往会放弃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有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参与,从而使得增发的新股份额又都能发行出去,这就使得大股东更加愿意放弃行使自己的责任了。如此一来,经过股改后的大股东仍然可以象股改前那样,不必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尽职尽责,甚至还仍然可以从中获得每股净资产值的升值,这大股东自然会高兴得不亦乐乎,并因此而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高价圈钱行为了。
其三,增发模式不利于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局面的形成。增发方式可以说是对投资者投机心理的一种利用。在这种发行方式下不仅公众投资者在投机,上市公司在投机,就连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也都在投机。因为在增发的新股能够顺利发行出去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根本就不会为了流通股股东的长远利益而与上市公司据理力争,相反还会尽可能地帮着上市公司多圈钱,以便提取更多的承销费用。因此,这显然是不利于理性融资局面形成的。相反,如果是取消了增发而代之以配股的方式,新发行的股份只向原有流通股股东配售,那么,一旦配股价格不合理,不仅大股东不会参与配售,就连中小投资者也会大量弃配,在这种情况下,承销商就必然面临着巨大的包销压力。如此一来,这承销商就不能不认真地审视这配股项目了,特别是在配股价格的确定上必然会与上市公司讨价还价,从而争取一个更加有利于投资者的配股价格,使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走出圈钱的怪圈而形成一个理性融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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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雪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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