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搜狐财经 > 财经评论 > 大势前沿

《物权法》不应有歧视性条款

BUSINESS.SOHU.COM 2005年7月5日10:0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0)】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热点排行】【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理财为什么有人富了 而有人不行 银行还款是怎么算出来的 老公有钱 女人就高人一等吗
股票中国股民一定要活下来 托起的千点能走多远 “国九条”成了谁的道具
评论马英九胜利得太窝囊了 中国人应该感激格林斯潘 “买椟还珠”与商品过度包装
  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建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2005年6月27日《中国青年报》)笔者认为,这是一条显失公平并且客观上不可能得到执行的立法建议,这样的歧视性条款不应该得到法律的通过,否则后患无穷。

  首先,这是对农民自有土地及房屋产权的公然歧视。在这种条款之下,城市居民拥有的土地和房屋可以在本国公民之间自由交易,而农村居民拥有的土地和房屋却不能实现这种自由交易(只能由国家统一征收),这实际上部分剥夺了农民自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使农民的自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缺失了自由契约这一重要的一环,使交易市值大大降低。它违背了物权法平等保护公民财产的本义,也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原则。这样的法律条款如果获得通过,将是对《物权法》的最大讽刺。

  其次,这一立法建议即使得到通过,在实际操作中也将很难得到执行。即使法律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有些城镇居民仍然可以变相达到目的。例如,他们可以与农民达成协议,长期租用农民的宅基地;一些农民原来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后来到城镇居住,他们事实上已经成为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城镇居民。这一规定与劳动力自由流动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件相抵触。

  更可怕的是,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会导致在农村购田置地的成本被人为扭曲,城镇居民在农村购宅置地的成本事实上大大降低,在农村“圈地”变得更加容易,圈的地也更大更铺张。去年11月16日的《北京晨报》曾在京郊做了一份调查,发现城里人花上六七万元就可以从村民手里买来一块不小的地皮,自己再盖一个院落或是起一座小楼,总花费也就十几万元,每平方米仅需400元左右。而同期通过房地产公司购买的产权别墅,最低价格也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这样一来,农民的损失非常巨大,城里人在农村购置住宅的交易成本被降低到十几二十分之一!

  中国正在大规模城市化的高速列车上,未来将有大量的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定居,与此相适应的,必然是大量农村房屋空置。这批“城市新移民”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由于城乡之间房屋自由交易被禁止,而无法变现为可以和他们一起进入城市的动产,从而事实上提高了他们的进城成本,将为城市制造更多的贫民或准贫民。

  该立法建议的用意很明显,就是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可是如果立法不当,效果会适得其反。事实上,要防止出现由于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而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完全可以另作规定,比如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不得侵占耕地、山地等非宅基地土地资源。其实,这样的规定早就存在,不仅城里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农村居民也一样不得占有基本农田进行房屋建设。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完全是一条不得要领的、对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土地和房屋产权歧视性区别对待的条款。这样的条款如果获得通过,将严重污染法律“水源”,并必将带来各种各样全局性、长期性的不良后果。立法当局,每一个字都重若千钧,不得不慎。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物权法”,共找到 353,116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胡立善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热点排行】【推荐】【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相关链接
  • 征地纠纷呼唤缺失法律 《物权法》待破征地难题(07/04 10:00)
  • 《物权法》三审触碰中国体制改革核心难题(07/03 10:44)
  • 全国人大有关专家就物权法立法情况答记者问(07/03 09:35)
  • 《物权法》有望明年表决 拆迁征收补偿还需细化(07/01 17:41)
  • 《物权法》有望明年表决 拆迁征收补偿还需细化(07/01 17:41)
  • 《物权法》有望明年表决 拆迁征收补偿还需细化(07/01 17:41)
  • 物权法(草案)没有规定对拾金不昧者给予报酬(07/01 17:01)
  • 物权法禁国企违法经营 造成严重亏损要追究责任(07/01 16:37)
  •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网站建设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搜狐财经频道联系方式:热线电话 (010)62726113或62726112
    Copyright©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短信内容:
    手 机
    自写包月5分钱/条 更多>>
    搜狐天气为你抢先报! 魔力占卜姻缘一线牵!
    金币不是赚的是抢的! 爱情玄机任由你游戏!
    猪八戒这样泡到紫霞! 帅哥一定要看的宝典!
    你受哪颗星星的庇护? 萨达姆最新关押照片!
    精彩彩信
    [和弦]两极 一分钟追悔
    Forever Love
    [音效]天下无贼主题曲
    GoodFeel铃声
    [原唱歌曲] 夏日恰恰恰
    桃花流水 一直很安静
    [热门排行] 要爽由自己
    向左走向右走 飘移
    精彩短信
    [和弦]快乐崇拜 江南
    [音效]情人 猪(搞笑版)



    搜狐商城
    vip9.5折免运费
    暑期特惠总动员
    爱车清洁用品大检阅
    小家电低价促销
    哈利波特现货发售
    玉兰油超低惊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