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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建委昨天就物业收费问题举行听证会———
本报讯 市发改委、市建委昨天上午举行听证会,对备受市民关注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行听证。
此次听证的办法中把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定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9元,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此外,提供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的,再分别加收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照此计算,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物业费(不含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21元。按照规定,可在此基础上浮动不超过10%。
这一政府指导价几乎成为贯穿听证会全场的焦点。来自郊区的业主代表李志远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应该有城、郊之分,统一的0.90元的标准不够精确。而物业公司代表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出,0.90元的综合管理费标准太低,根本无法维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陈伟代表说,煤、水、电、气等能源价格在近年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他建议,将公共区域内的照明费用从综合费用中剥离出来,通过公示的办法向业主明示,由业主进行分摊。
不过,双方代表均倾向于用“博弈”的办法来产生物业收费的标准,也就是物业公司和业主根据服务水平通过协商来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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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