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市-中小企业板] |
公司简称(公司代码)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新 和 成 |
对价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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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付3
股,支付完成后伟星股份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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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股份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持的每1 股流通股支付0.45 股对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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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 |
对价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4股股票对价,共支付936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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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富药业 |
对价方案:
每位流通股股东分别按其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30%获付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3股公司股票),获付不足1股的余股按1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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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股份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720000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1股获付0.4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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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 |
对价方案:
由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13,680,000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对价3.8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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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 |
对价方案: 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付2.5
股,支付完成后苏宁电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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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匹 狼 |
对价方案: 1、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送3 股
2、流通股股东出售权: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2 个月内,当股票价格达到特定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七匹狼集团赋予流通股股东按照规定的价格和每10
股出售2 股的比例向其出售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 3、股份追送条款:若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或2006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 年增长低于20%时,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 股送0.5股的比例无偿送股给流通股股东(限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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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泊 尔 |
对价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15,470,000股,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3.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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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市-主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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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农 产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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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 |
对价方案: (2005-07-08修正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
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
股4 元(税前)。(2005-06-24原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
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
股2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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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 |
对价方案: 1、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送3 股
2、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股权分置实施完成后两个月内,若韶钢松山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或者根据韶钢松山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韶钢集团将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韶钢松山的社会公众股,投入资金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增持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3、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韶钢集团将从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后所余股票中划出6705.6万股作为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出售价格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
除权除息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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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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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金 牛 |
对价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邢矿集团支付的2.5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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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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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公司代码)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上港集箱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和现金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5股股票和现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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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 |
对价方案: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公司支付的2.2股股份、1份认购权证,于对价被划入流通股股东账户之日,宝钢股份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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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 |
对价方案:
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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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三 一 |
对价方案:
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流通股6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本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2005-5-10,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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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投资 |
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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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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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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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 |
对价方案:
清华同方以现有总股本574,612,295股为基数,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515609股,清华控股、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非流通股东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6股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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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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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 |
对价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份。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每10股派现金0.5556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对价为每10股1.4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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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共支付股份总数178,987,813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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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华股份 |
对价方案:
公司的6家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吉林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长春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实施本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每10股送5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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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及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向现有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向发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按每10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承诺将无偿代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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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 |
对价方案: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5902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所有股份都成为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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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综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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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科技 |
对价方案: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份的对价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对价支付完成后本公司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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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 |
对价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2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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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 |
对价方案: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612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本公司股份1,225万股,占非流通股总股本的13.44%,并使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获得3.5股的股份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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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 |
对价方案: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本公司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本公司股份和5.58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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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力股份 |
对价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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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 |
对价方案: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的股份对价。(2)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现金分红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现金所得为每10股5.714元(税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为3.714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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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保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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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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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科技 |
对价方案: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174,566,818股为基数,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将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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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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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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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科技 |
对价方案:
六家发起人股东和控股股东通过支付对价,使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股票,募集法人股东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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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
对价方案:
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963,240,198股为基数,由六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东按持股比例支付87,856,594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而公司募集法人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方案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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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 |
对价方案:
国投公司及其他四家法人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支付的2.6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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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 |
对价方案:
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1.4210股;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该电站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提高约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得5.88元(含税);除三峡总公司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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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 |
对价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 | |
( 责任编辑:张雪琴 )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流通股”,共找到 1,245,518 个相关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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