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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探查器 [006008cx@sohu] 发表于2005-07-07 14:47:21
有点过分了。
这样一来,资产(房价婚前已付部分)就是他自己的,而负债却是他和她两人的了。
连公证都不用了,比公证什么的做得还绝。
这样他就把球踢给她了,逼使女方要么接受,要么在结婚时要对负债进行公证。两难呀。
大家想想,如果他借100万一次性购房,房子就是他的。然后结婚,这个100万谁来还?肯定是他和她了;如果以后离婚呢,房子是婚前财产,不用公证就仍是他的;而可供分配的婚后共同财产呢?没有。她算是给他免费打工了。
婚前有的女的要求男方必须有房,当然是很合理的。不过也要注意男方购房有无负债(仅仅欠银行的还好说,有证明),如果是男方借父母或其它亲戚朋友的购房,婚后还债(实际是2人共同还1人的债务),一旦分手,女方在婚后财产分配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青青 [vera1999@sohu] 发表于2005-07-07 16:15:08
很好理解呀,哪里是不愿意女方出钱?归根结底是不愿意让女方享有房子的产权。其实应该给那个烂人普法,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还是共同财产。算计来算计去也就是6万块钱的首付。
警告你女友不要出装修钱啊,要么出房款,要么让那个烂人自己装修。装修出资很难证明的。
要我说,扔了算了……
我觉得很多人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好像是为了完成一项使命而结婚,这样其实是不好的,为以后的婚姻生活留下很多隐患。结婚,应该是两个人共同有了一起生活的愿望,有了永远在一起的决心(至少在当时),才去做的事情。不是为了给恋爱马拉松画上一个句号,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或者给周围的人一个交待。如果不确定,那么等等,等到自己和对方都确定了再说。结婚前睁大眼睛,结婚后闭上眼睛。
很多女孩子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结婚说不过去。其实我们的生命假设有70年,前面20年都是在完成社会对我们的角色设定,真正自主的生活基本上从20岁才开始。28岁,30岁,35岁,你有多老?你还有一大半的路程要走。这么长的岁月,你选择什么人陪你一起度过?你对身边这个人确定吗?
是的,不管当初怎么感情好,怎么海誓山盟,谁也不能保证永远。但是至少在迈出那一步之前,应该给自己多一些的胜算不是吗?我觉得你女友的情况,并不适合现在结婚。
说到底,女性在社会上还是一个弱势群体。现在的男人越来越精明,纷纷捂紧自己的钱包。我结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过经济上的因素。好在我幸运,老公很能干,自己的工作也不差,我们不必为了钱有什么纠纷。如果再让我选,带着现在的经历和认识去选,我一定会特别在意这个男人是否愿意分享他的钱包。爱情用什么体现?真的有那么多机会英雄救美?一个连钱包都不肯拿出来的男人,真的有了事情8成也指望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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