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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从2005年7月1日起,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计算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661元计算,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据此调整为1597元,比去年的1531元上涨66元。
政府公报中称,本市200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928元,据此确定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61元,同比上涨110元。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据此调整为1597元,比去年的1531元上涨66元,按照“个人应缴缴费基数5%”的规定计算,从7月份起,深圳市民的养老保险费同比至少月涨3.3元。
按规定,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与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待遇补偿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等)为:一、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待遇补偿基数为2661元。
二、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59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983元,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61元。
三、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为2661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为1597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为7983元。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还通报了社保专项检查结果。据了解,此次共检查300余家企业,涉及员工33万余人,其中未参保企业41家,应参加工伤保险未保员工4万余人,市劳动保障局已责令这些企业整改,给3万余名员工补交了工伤保险,1000余名员工补交了养老保险等。此外,市劳动保障局此次检查还处理了中国旅行社等4家出现重大劳资纠纷企业,责令企业给员工补交养老保险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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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