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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利明 北京报道
在中国银监会各部和地方银监局不会有58岁以上的一把手了。
根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最近明确的说法,银监会各部和地方银监局的一把手到了58岁就必须退居二线。
这是刘明康在兼任银监会主席和党委书记于一身后推出的三项干部任用原则之一。这三项原则还包括:地方银监局当地不产生一把手;在一把手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必须换岗等。
刘明康正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银行业监管队伍。过去两个月里,银监会内部已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人事调整。但是一位业内人士称,到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银监会将会对于总部各部门和地方银监局进行更大力度的人事调整。
人事调整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成立到今年4月阎海旺卸任党委书记,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党委书记阎海旺有着明确的分工:刘明康主要是“主外”,统筹对整个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行业监管工作;阎海旺则是“主内”,负责银监会内部事务,特别是人事安排工作。
今年5月9日,阎海旺正式退休。此前他被增补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政协常委。
阎海旺退休之后,刘明康与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一样,身兼主席与党委书记于一身。5月11日,在银监会党校第三期党员领导干部进修班开学典礼上,刘明康透露了他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能够勇挑重担,奋发有为,不负众望的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监管队伍。
这样的监管队伍应该以金融监管的专家型官员为主,而不应该以行政性事务干部为主。银监会内部大刀阔斧的人事调整随之展开。
6月,银监会人事部主任郭利根和监管三部主任王兆星同时被提升为主席助理。
郭利根1955年出生。1984年从部队转业后,郭一直在央行教育司(后来改名为人教司)工作。2003年7月,郭利根调任银监会人事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46岁的王兆星是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1990年以来,王兆星先后任职于央行金融管理司、银行司和银行监管一司。2003年7月,王兆星调入银监会,担任银行监管三部主任。
在升任主席助理后,郭利根协助刘明康负责银监会的人事工作,而王兆星还兼任监管三部主任。监管三部主要负责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邮政储蓄的监管。
目前,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与王兆星作为A、B角,负责对监管三部的领导工作。已经60岁的史纪良不久将要退休。银监会内部人士称,届时,对监管三部的领导工作将会有所调整。
实际上,银监会的人事调整始于今年2月份。银监会监事会工作部主任胡怀邦和监管一部主任车迎新分别被提拔为银监会纪委书记和银监会主席助理。
1955年出生的胡怀邦也是陕西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曾任陕西财经学院副院长和中国金融学院院长,并先后担任央行成都分行副行长和西安分行行长。2003年7月,胡怀邦调任银监会监事会工作部主任。
51岁的车迎新长期在央行河南省分行系统工作。1997年到2003年,车迎新任职央行总部,曾任稽核局副局长和监察局局长等职。在被提拔前,车迎新任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
车迎新升任主席助理之后,原监管一部副主任阎庆民升任主任。监管一部主要负责国有银行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工作。车迎新升任主席助理之后,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和车迎新作为A、B角,负责对监管一部的领导工作。
银监会对地方银监局的领导也在调整。
湖北省银监局副局长杨家才将调任安徽银监局局长,接替现任局长陈秀生。山东银监局副局长李怀珍将调任湖北银监局局长,接替现任局长钱保生。杨家才和李怀珍在央行和银监会分家之前分别担任央行武汉分行副行长和济南分行副行长。海南银监局副局长、原央行广州分行助理特派员王晓辉调任西藏银监局局长。西藏银监局局长李虎调任重庆银监局局长,接替即将退休的现任局长洪虹。目前这些调整都已进入内部公示阶段,不久将正式对外公布。
经过这次调整,原来在央行大区行担任副行长的领导都担任了省级银监局的局长。
地方银监局成立之初,主要工作人员都是来自原来的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央行大区行的一些副行长也调到省银监局工作,这些来自央行的干部都是银行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估计到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银监会将会对于总部各部门和地方银监局进行更大力度的人事调整。
三项举措
银监会干部任用的三条原则正是在人事调整过程中明确的。央行的一位人士认为,银监会借鉴了海关的做法,秉承了央行的传统,这对于银监会高效、廉洁的开展监管工作相当重要。
在湛江和厦门海关大案之后,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关长每隔三年必须换岗调离的硬性规定。这被认为可以有效杜绝腐败,保持海关干部的廉洁性。
银监会出台的三项举措也与此有关。
根据7月5日出台的这三项举措,银监会将对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介绍贷款、个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在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入股,有可能影响银行监管工作的公正性的少数工作人员进行清理,银监会还明确了八条现场检查人员的禁令,同时发布相关文件,对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回避事项作了规范。
这是银监会整肃内务工作的延续。
2003年6月,银监会成立之初就曾发布“约法三章”,要求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不得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贵重礼品等。
据悉,银监会将加强对三项举措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接受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内部人事改革将为银监会下一步更有效地履行银行监管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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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