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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月饼包装成本可能将不超过出厂价的25%。昨天,记者从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烘焙公会“2005年月饼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得知,新的月饼包装国家标准正在公示阶段,经过修订后,将于明年开始实施。
7月4日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公告指出,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
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拥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4部委给出的公告是想向企业和消费者表明态度,起到一个指导作用。但存在潜在问题是公告不具备强制性。此外,公告没有明确包装、搭售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谢拥葵表示,月饼包装新的国家标准将提供实施细节。对于过度包装,标准规定,单件商品内包装的空位不超过总容积的15%,单件商品外包装空位不得超过总容积的45%。总的包装成本不超过出厂价的25%。多种商品混装一盒时,须根据商品形态、性能合理摆放,包装空位容积不超过盒内容积的50%。
该标准可能会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预计近期出台,明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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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