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像深圳沙井这样的“重灾区”,举村买“地下保单”的现象非常普遍
沙井,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北部、珠江口东岸,人口70万,拥有1150家工厂,曾被评为“全国乡街道企业出口创汇十强”,因居民富庶,人称“金井”。 沙井又是著名的侨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日来走访了沙井的多户村民,发现这里不但有很多并不触犯法律的“境外保单”,非法的“地下保单”更是横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沙井村民购买了“地下保单”后才觉得上当受骗,退保后蒙受了损失。尽管如此,至今仍有一些村民表示,正在考虑购买这些“高回报”、高风险的“异类”保单
深圳市宝安区从事房地产生意的林宏明的妻子马小姐,是平安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的一名代理人。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我先生买了香港的保单,他的很多朋友也买了。在深圳沙井,很多村民都买了香港的保险。”
沙井,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北部、珠江口东岸,人口70万,拥有1150家工厂,曾被评为“全国乡街道企业出口创汇十强”,因居民富庶,人称“金井”。沙井又是著名的侨乡。
在马小姐的介绍下,《每日经济新闻》连日走访了沙井多户村民,发现这里不但非法的“地下保单”横行,亦有很多并不触犯法律的“境外保单”。不少村民购买了“地下保单”后觉得上当受骗,退保后蒙受了损失,亦有村民表示,目前正在考虑购买香港的人寿保险产品。
投保者多由亲朋介绍
刘梅珍是内地保险公司的一名代理人,去年一位客户已经在她那里买了一份养老保险,但在犹豫期就全额退保了。原因是在香港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人的“撬边”下,客户觉得香港的保单缴费期短,回报率高。
她说:“沙井的‘地下保单’很多,很多村民与香港有生意上的往来。很多本地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到香港谋生,现在通过各种关系介绍沙井人购买香港保险公司的保单。2000年前后是‘地下保单’最高峰的时候,很多本地人以追逐香港的风尚为荣,缴费低、保障高的‘地下保单’当然也是他们追逐的对象。”
“深圳开发以后,很多村民靠经营房地产富起来了,又开始做其他很多生意。村子里还有不少其他的投资,成立了股份公司,每年村民都会有分红,多的一年有10多万元,少的也有1万多元。所以他们买香港的保单,金额一般会很大。”
张佳是沙井一家电器公司的老板,2001年在一位生意上有往来的香港老板的介绍下,他通过香港的保险代理人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每年缴费5万港元,缴费20年。签单地在香港,现在由保险代理人每年到深圳来收续期保费。
张佳说:“我在内地也买了不少保险。但不管在哪里买保险,都是因为人情关系,并不图有多少的投资回报率。论回报的话,保险的收益率肯定不如我自己的投资生意。好的时候一年可以翻番,最坏也会涨个30%-40%。”
退保者已蒙受损失
40多岁的文女士是沙井东塘村人,购买了香港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先买后退,令她损失了近2万元。
“我是1997年前后在香港的保险公司买的保险,每年缴费4000多港元,缴了5年,2003年12月退保,只退回了680美元。投保时颇费了一番周章,因为按照规定,买香港的保险应当到香港签单。于是我到公安局办理了一份通行证,又到中英街的沙头角登记,最后在沙井的家中签单,这样也就相当于去香港签单了。”
“缴费是个麻烦事。第一期保费是代理人来沙井收的,后面几期都是通过我在香港的姐姐和姐夫缴的。时间一长,姐夫也觉得麻烦,他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现在缴费就这么麻烦,将来如果真的要有理赔,会更麻烦。由于缴费期还有二十多年,我思前想后,还是退保了。”
万丰村的周爱凤女士则气愤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香港的那个代理人欺骗了我,我们以前是朋友,现在再也不会和她联系。”
“2000年,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香港的一个代理人,不是香港人,而是广东江门人。投保的时候她告诉我,可以选择10年缴费,也可以20年缴费。2000年10月18日,我在深圳将钱交给了代理人,同年11月10日拿到了保单。第一年缴费8800港元。”
“到了第二年,一个朋友看了这份保单后告诉我,这份保单不是缴费10年,也不是20年,而是要缴费到88岁。我那时才30岁,也就是说还要缴58年。”
“我当时很气愤,质问那个代理人,她竟然说,20年以后可以以利息抵扣保费。我要求退保,但她说由于我只缴了1年的费,退的话一分钱也没有。就这样,我既没有再缴费,也没有拿到退保的钱。8800港元打了水漂。”
观望者仍在受到诱惑
王女士是沙井东塘村的一名内地保险代理人,近日正在争取她同村的刘小姐成为她的客户,不料刘小姐却对香港的保险公司的保单情有独钟。
刘小姐说:“我正准备到香港的保险公司买一份保险,每年大概需要缴费4000多港元。”
在被问及到香港买保险往往不很保险而且不受内地法律保护时,刘小姐表示:“因为那边的保险回报高啊,我想高回报总会是高风险的。”
王女士则表示:“我看了代理人设计的保单,只有一个返还型的寿险,其他的保障型险种一个都没有。”
王女士的说服工作暂时没有成功。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像刘小姐一样,看上香港保险产品的客户不少,这给内地保险代理人的展业带来了困难。
同时,香港保险代理人在内地展业的方式也在更新。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培训部的潘先生表示:“由于内地的法律已经严令禁止香港保险代理人在内地销售保单,很多代理人改变了销售方法。他们经常会用各种利益手段‘搞掂’一个公司内部说话有分量的关键人物,利用其他人对关键人物的信任,最终达到销售保单的目的。”
(为尊重采访对象的个人隐私,本文中的人名均为化名。感谢潘峰对本文的大力帮助)
深圳保监局:查处“地下保单”难度大
对“地下保单”肆虐深圳侨乡一事,深圳保监局副局长邓俊杰会同人身保险监管处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于7月19日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专访。
《每日经济新闻》:购买境外保单,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深圳保监局:从售后服务上来看,由于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在内地没有设立合法的营业机构,因此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申请赔付等一般都要通过电话与推销人员联系,很难保证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推销人员已脱离该保险公司,还有可能与保险公司联系不上。另外,内地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也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地下保单”的客户发生保险事故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港澳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理由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根据内地法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境外保单的争议无法使用内地的法律,也就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如果发生争议,将适用港澳地区的法律,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般也要向香港和澳门的法院起诉,这会带来很多麻烦和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深圳“地下保单”规模有多大?深圳保监局如何进行打击?
深圳保监局:曾有媒体报道“每年至少10个亿”,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确切。但真实的数据究竟是多少,我们确实难以统计。
深圳保监局近年来一直非常关注“地下保单”的情况,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同时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力度,加大同港澳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
此外,我们考虑到深圳很多市民手中持有不少外汇,需要投资渠道的实际情况,目前正在同外汇管理部门以及保险公司探讨,推出带有投资分红性质的外汇寿险保单,满足市场的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打击收效如何?深圳保监局:在打击“地下保单”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几大难点。
首先是“地下保单”隐蔽性太强。判断境外保单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在于签单地是在内地还是港澳,但保险合同与其他实物形态的产品不同,在海关根本没有记录,这给调查取证带来难度。投保人不自己指证,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公安机关都很难获得确凿证据。
其次是由于香港保险市场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在产品方面确实有自己的特色。加上内地居民近年来持汇数量的增加,客观上也有着外汇保单的需求,但内地保险公司还没有这样的产品。
最后是在不同法律和市场体系下,查处“地下保单”行动的跨度太大。我们目前只能约束内地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不销售地下保单,但香港的保险机构、保险代理人来内地销售保单的行为要依靠香港的监管机构来管理。
如何界定“地下保单”和“境外保单”
深圳保监局向《每日经济新闻》介绍,购买(投保)境外的保单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内地居民在到港澳地区旅游、探亲或从事商务活动期间,向设在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保险,投保和承保所有的行为都在港澳地区完成。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为此签发的保单,没有违反内地法律,也不违反港澳地区的法律,所以不能说这种境外保单是非法的。
另一种情形是,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和保费带到境外,再由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港澳当地签发保单。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内地《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也违反了香港、澳门当地保险监管规定。
通常所说的“地下保单”是指第二种情形。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地下保单",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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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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