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再一次深切地感受到失足之痛。
昨天,中国人寿(2628.HK)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因闽发证券被责令关闭,其托管于该券商的人民币3.7亿元面值的国债可能无法悉数收回,目前已完成有关托管国债登记,同时将密切关注有关清算工作,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增提减值准备。
7月20日,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发布第一号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取消闽发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组织成立“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闽发证券的清算工作。
就在一周之前的15日,人保财险(2328.HK)也在香港联交所公布公告,称其存放于内地某证券公司的人民币5.99亿元国债全额收回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使其陷足于问题券商的资金合计达10.1亿元。
中国人寿新闻发言人兰亚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与中国人寿存在托管关系的券商只有闽发证券一家,其他国债早已全部转至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托管。
错选之痛
中国人寿初尝托管风险始于去年。
2004年5月,保监会曾发函提请各保险公司注意其保险资产托管的证券公司的资质,要求上报其在证券公司托管的债券品种及资金量。中国人寿向有托管关系的几家券商发函要求将托管的国债转托管至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7月5日,闽发证券复函称,由于其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暂时不能按要求办理国债的转托管事宜,同时承诺按照托管协议承担相关责任,并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为此,中国人寿在2004年半年报中计提了8000万元的减值准备。
而从当年10月18日收市之日起,闽发证券被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10月21日,中国人寿在香港联交所披露,该公司托管于闽发证券的账面价值约4.46亿元的国债未能收回。
在2004年年报中,中国人寿为这笔托管于闽发证券本息账面价值为4.12亿元的国债,计提了3.2亿元的减值准备。今年1月,中国人寿向闽发证券申报赔偿,并将已除闽发证券之外的记账式国债全部转托管至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本报记者发现,中国人寿在公告和年报中对这笔国债金额的表述各有不同,兰亚东表示,这和所采用的会计准则不同有关,有的包括本息合计,有的只是本金数,不过金额当以现在公布的数据为准。
对于这笔资金能否收回,兰亚东表示,要视清算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继续进行减值准备。在2004年年报中,中国人寿提到,该公司制定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通过并开始实施。投资风险成为中国人寿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风险不可小视
除了中国人寿和人保财险两家上市公司外,中再人寿和新华人寿也不同程度地遭受问题券商之扰。
随着金融行业间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渗透,保险资金交易的受托方广泛涉及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在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进行国债回购和委托理财以及恶意坐庄等屡见不鲜的状况下,保险资金的风险外部关联性也同时加大。
就在上周,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调研时指出,要强化风险控制,构建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独立托管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保证保险资金安全,建立符合国际监管要求的内控制度。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保监会已开始在保险业内查找风险点,共梳理出十三个“风险点”。今年3月,保监会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了《2005年保险资金运用工作要点》和《2005年保险资金运用研究课题方案》,共拟定13个课题,分别成立了专题小组逐一进行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措施。
目前正在制订的保险资金运用行业基准即以控制“交易对手风险”为核心,其目的就在于规范保险机构投资人行为,控制交易对手风险。据了解,《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到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征求意见。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此前表示,将力争用两三年时间,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中国人寿",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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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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