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实施 按公里分别收取20元和40元 晨报讯(记者 彭岚兰)从8月1日起,民航业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征收的标准将以航段计收,少于800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获悉,这一标注“特急”文件的出台,起因仍旧归结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国内航空公司煤油价格随之上扬。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的政策计划从8月1日起到12月31日实施,以航班时刻为准。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款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作为报销凭证。另外,已经提前买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航线",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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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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