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行为,中国保监会日前连续下发了两个名称分别为《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和《非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的文件,并向外界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必须具备一些硬条件,即开业两年以上且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等。
而《非保险公司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称,该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境外保险类企业或者收购境外保险类企业20%以上股权的活动。同时,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保监会",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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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骆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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