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调整自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原油资源税征税标准为:14~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征税标准为7~15元/千立方米。 而以前的原油与天然气资源税征税标准分别为8~30元/吨和2~15元/千立方米。
中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管理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成品油零售价是根据发改委确定的零售中准价确定的,资源税增加并不意味着成品油零售价会上调。”国信证券研究员林田介绍,目前国内油价高达2600元/吨以上,毛利率达到60%,而这次资源税调整幅度较小,对企业的盈利影响不大,企业增加的成本暂时不会转嫁到成品油销售上。
虽然资源税上调,但昨日中国石化、齐鲁石化等石化股以及开采原油的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等均出现上涨,仅辽河油田小幅调整。林田表示,资源税上调之后,对相关公司的业绩影响并不明显,如中国石化,其每股收益仅减少0.009元,中国石油每股仅减少0.013元,对其他公司的业绩影响也普遍在0.01~0.02元/股之间。因此,维持对该行业公司“中性”的投资评级。
另有业内人士预计,目前国内原油资源税收费标准与国际标准有不小差距,资源税还有上调的可能。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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