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电器于2005年8月5日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起诉公司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西科 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一案,经江西高院裁定:依法冻结 江西科龙所持有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80%的股权,冻结期限从2005年8月5日至 2006年8月5日,冻结期间,未经江西高院许可不得办理该股权的抵押、转让手 续。
    
(责任编辑: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