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监会正式颁布《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并定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无疑使呼声甚高的输配电价改革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让人有点费解的是,业界对此却疑虑重重。
业界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电网企业会因随之而来的经营压力反抗这道“紧箍圈”。 电网企业现在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主要是厂网分开后,盈利能力大不如前,其次电网建设面临巨大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成本加收益的输配电定价方法,使电网企业盈利的空间被限制,面临巨大经营压力的电网企业不得不寻找突破口,而现有的《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又确实有电网企业操作的空间。
其实,如何确定电网企业的真实成本将成为监管部门最核心的难题。《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并没有解决电监会和电网企业两者信息不对称这一关键问题。
在这个成本核算的框架之下,电网企业面临三种选择,一是真实上报成本信息,这样收益多少就由电监会和发改委直接决定,十分透明;二是多报成本信息,注水的部分成为电网企业的隐性利益,对电网企业最有利;三是电网企业少报成本信息,少报的部分形成电网企业的隐性亏损。但电网企业有赢利压力,没有收益的事绝对不会做,这样的后果是亏损窟窿越来越大,经营将难以为继。根据博弈论,第一种情况电网企业也多半不会选择,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即使电网企业真实上报成本信息,怀疑的声音始终会不绝于耳。因此电网企业的最优选择就是多报成本信息,即做出第二种选择,以此架空成本管制,注水的部分就变成企业隐性利润。最终的结果是,电网企业仍然享有垄断利润,尽管它是不透明的,国家对电网企业的垄断管制变成管而难制。
一些电网企业利用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在成本核算上与监管部门大玩猫和老鼠的“游戏”。由于收益固定,成本上升或下降不会对这些电网企业产生影响,使电网企业降低成本的动力不足,这种动力不足有可能造成电网运营成本抬头,这种压力向下游传导,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由于电网企业的自然垄断地位,管制垄断就成为电价改革的核心,这从“补偿合理成本、获得合理收益、有利规范监管”的输配电价改革看得清清楚楚,考虑改革各方的利益的思路也值得称道。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设定重要,但是到达目标的路径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它关乎经济发展大局。
其实,在管制垄断方面,国外早有成熟经验,即效率优先。在输配电价的定价方法上,完全可以采取最高限价的方式,在利润空间方面给电网企业松绑,即监管部门在经过调查和核算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多方都基本能接受的价格,在这个价格之下,电网企业除获得规定的收益之外,还可以通过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这降低的成本就转化为电网企业的利润。由于电网企业逐利的空间富于弹性,将使输配电价改革形成多赢的局面,一方面电网企业绞尽脑汁降低成本增大利润,使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从而缓解资金紧张等一系列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也使改革的可操作性强,改革顺利进行,消费者得益。
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必须考虑管制,避免电网企业靠垄断获取超额利润,但也要使电网企业的逐利本能得到合理释放,这对改革成败也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