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电 重庆市自去年底实行“差别电价”收费标准以来,已有7家高耗能企业因生产成本高而被迫停产。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重庆市对高耗能行业进行了淘汰分类,并对41家高耗能企业加收“差别电价”。目前,被迫停产的重庆市7家高耗能企业中,多为电解铝、铁合金等企业。
重庆市“差别电价”政策规定: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对高耗能企业每千瓦时工业用电电费再加收0.05元。由于电费约占产品总成本的40%至50%,因此,“差别电价”使企业的成本也相应增加10%左右。
(责任编辑:谢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