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晓华发自北京
由卫生部组织制定、修订的200多项卫生标准将于9月初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卫生标准解释规定》、《卫生标准审查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也将于年底前陆续公布。这意味着我国卫生标准,特别是食品卫生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记者昨日从卫生部获悉,目前,《卫生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讨论稿已经完成,还征求了卫生部内司局的意见,计划进一步修改后,9月提交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
卫生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今年和未来卫生标准制定的方向主要是跟老百姓关系紧密的方面,比如医疗服务。今年工作的重点是传染病,目前已经制定了37种传染病的标准。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血液采集也是今年卫生标准制、修订的重点。
“标准是个好东西,让不规范的变成规范。标准出来以后,规范了企业行为。”作为卫生标准委员会的成员,中国预防医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尹先仁教授对记者说,“我国的标准清理及体系建设开创了卫生标准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人们最关注的就是食品卫生问题。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可以保障食品卫生质量,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提高了国民的身体素质。在2005年制、修订卫生标准项目计划中,食品卫生标准占了大约一半。
其中,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是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中最受关注的标准。这两项标准对26大类、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在各类加工食品中的使用范围、使用量都作了具体规定。标准中各项指标均按照危险性评估原则和方法,结合我国食品消费量而制定。
目前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一致性明显提高,设置的指标也趋于一致,如我国卫生标准中的污染物限量和产品卫生标准中的129项安全性指标与CAC标准的指标完全一致,农残限量指标与CAC的标准的符合率由修订前的14.6%提高到85%以上。
据统计,全国食品卫生合格率已由20年前的60%提高到现在的85%以上。
相关链接
卫生部制定的现行食品卫生标准有443项,其中国家标准424项,行业标准18项。包括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等的基础标准;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饮料等各类食品的产品卫生标准;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和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规范;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毒理学安全评价程序和方法等的方法标准以及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等。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