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条人命困于井底之后,11名主要责任人和65名管理者突然间全部“人间蒸发”。这其中包括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有人指他也是大兴煤矿幕后老板。10日下午,曾云高被迫投案自首。 有消息称,在事故发生后,曾还带着主要管理人员到兴宁市召开“紧急会议”,称要拿出3亿元“摆平”事故。(8月14日《东方早报》)
曾云高想“摆平”谁?不言而喻,一是摆平遇难矿工的家属,拿出“足够”的钱,满足那些家境本就很一般的家属愿望,让家属不再闹事、上访,从而息事宁人。二是摆平知情的媒体记者,让媒体保持“沉默”。三是摆平地方官员,让地方官员为自己支撑起一把“保护伞”,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用3亿元摆平事故!这底气从何而来?
底气之一是他有钱。此时,用财大气粗形容曾云高一点也不过分。据报道,曾云高在1999年四望嶂矿务局破产倒闭后顺利接盘,并获得煤炭资源最好的“一矿”。知情人说,当时的“一矿”值“上亿元”,但在“官商勾结”下被曾以500万元买断。通过近几年的“大兼并”,曾一年的收入就有2亿元。一方面曾通过官商勾结“掠夺”国有资产,迅速成为暴发户;另一方面,他又舍不得在安全上投入,据矿工讲,曾只知道“省钱”和“扣钱”:下井用的矿灯、矿帽及雷管、炸药等材料需要矿工掏钱。
通过非正义方式聚敛的大把钞票让曾迷失了自己,自认为“有钱就有一切”,有钱就能“摆平”一切!
底气之二是他认为能玩转权力。在当地,据称曾云高的绰号是“云高头”,即他做事总是“高人一头”。是啊!2003年,曾云高成为兴宁市人大代表,之后他又顺利成为梅州市人大代表。他不仅与一些地方领导“称兄道弟”,还通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手段将他们拉入到自己编织的利益链中,成为他公司的股东。罗岗“7·14”矿难发生后,梅州市国土局矿管科向大径里公司下发了停产通知书,但曾云高对他们说:你们再说,我让你们的局长都做不成。看,一个小小的矿主,竟连市国土局局长都不放在眼里。由此可以想像曾云高的后台有多硬!
多年来,曾云高用金钱“摆平”了许多事情,所以他相信对这起矿难,只要花费上几亿元,也是能摆平的!这是他多年养成的行事原则与思维定式。
可惜这次曾云高打错了算盘,算错了账,他用3亿元“摆平”事故的“大胆计划”不但无法实施,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曾云高的“摆平”策略让人深思:在过去,曾云高到底“摆平”过多少事故,摆平了多少官员?现实中,又有多少“曾云高”在滚滚的非法利润下,安然无忧地做着疯狂的“摆平”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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