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情况通报函》(华融深函[2005]28号)函,据该函华融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本公司破产。
    另据该函,华融作为本公司最大债权人、第一大股东及重组牵头人,一直致力于本公司的债务和解工作。此举目的是希望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达成本公司的债务重组,从而使本公司实现持续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法院受理本公司破产并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破产终结程序,本公司将被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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