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8日消息: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8月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这是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的第9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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