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俞燕发自北京
提到中国人寿,一般人大概会想到赫赫有名的寿险业老大——中国人寿(2628.HK),但在海峡对面的台湾地区,这个名称同样熟悉,只是此非彼也。
本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台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中寿”)日前获准设立北京办事处,成为第五家在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台湾寿险公司。
台湾中寿成立于1964年4月,原名“华侨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为2000万元新台币。197年9月改组,由“海基会”前董事长辜振甫担任董事长,辜濂松担任总经理。1982年3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海基会”前副董事长王章清任董事长,王铭阳任总经理。
对于祖国大陆保险界来说,王铭阳更为人熟知。此前曾在南山人寿供职20年的王铭阳,2003年被平安保险(2318.HK)重金挖角,出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CIO),其后不久重回台湾,2004年起开始执掌台湾中寿。
据统计,2005年度台湾中寿的个人长期寿险契约继续率为93.17%,2004年的资产总额居台湾寿险公司第3名,营业收入则居第6名。
与台湾人寿、国泰人寿和新光人寿等台湾地区寿险业巨头相比,台湾中寿对于祖国大陆保险市场的观望期似乎长了一点。2000年,国泰人寿、新光人寿和富邦产险就已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2003年,台湾放宽限制,允许台湾保险公司到祖国大陆保险市场成立或参股保险公司。目前,国泰人寿与东方航空集团合资成立的寿险公司——国泰人寿已在上海开业,而台湾人寿则表示已找到合资伙伴。目前包括台湾中寿在内,共有12家保险公司在祖国大陆设立了15个代表处。
对于台湾中寿来说,将来除了要与这些先期进入祖国大陆的台湾保险公司同台竞技外,还将面临另一重“烦恼”:即重名之嫌。
对于这个问题,北京律师协会保险法委员会主任李记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命名,须通过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工商管理局的双重审核,中国保监会首先会对这个问题有所权衡,不会让一名两用的局面出现。目前来说,台湾中寿办事处只是履行与监管机关沟通和协调以及市场调查等工作,不具经营性质,因此不存在名称申报问题。
但如果台湾中寿将来在祖国大陆设立合资寿险公司,“那时就得考虑改名或做些许变更了。”李记华说。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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