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黑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黑特”)、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深圳黑特是工大集团控股企业。
    ●工大集团、深圳黑特与本公司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构成关联关系。
    ● 本次为深圳黑特担保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为工大集团担保数量: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数量)0元。
    ●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5年 8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为深圳黑特地产项目的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同意公司为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有关担保的法律手续并由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黑特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日,哈工大集团持有其90%的股份;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北斗路文华楼2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买卖商品);深龙地合字(1996)174号的房地产单项开发专营权
    截止2004年底,深圳黑特总资产32680万元(未经审计),负债总额9450万元(未经审计),净资产23230万元(未经审计)。该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法定代表人:张大成;注册资本:人民币3392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市场投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底,集团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3593万元(未经审计);负债总额62078万元(未经审计);净资产14151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深圳黑特地产项目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和工大集团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均为1年。上述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由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方,具有实际的承担能力。
    五、独立董事和本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深圳黑特和工大集团在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上述担保期限较短,哈工大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风险相对较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4年)经审计的净资产859,344,143.14元的8.15%;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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