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5日下午,记者前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下简称“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联系新闻采访一事。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该局局长派人转告记者,新闻采访一事由该局法律顾问――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唐鹏林律师予以接待。
记者闻此言,顿觉愕然。记者当即对唐鹏林律师接待记者采访的合法身份提出质疑,并就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至此,一桩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不满意的“行政丑闻”浮出水面。
群众反映: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门难进
群众反映:国土资源局门难进
记者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了解到,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作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派出机构,当地一些群众及企业家对其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及效率都提出了诸多批评意见。
有群众反映:目前,到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办事,感觉“门非常难进”。而且即使进了门,一般涉及土地的事情,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处的黄文东处长也会让唐鹏林律师来接待。对此,群众意见非常大。
对群众的这种意见,记者也在7月15日下午领教了一番。在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里,土地处处长黄文东明明在办公楼时里,却仍然让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记者联系其法律顾问予以接待。
一位当地的企业家也告诉记者,企业一般找到该局局长或黄处长时,他们都会让我们去找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唐鹏林律师接待。我们感觉非常纳闷。整不明白:律师有什么资格履行政府的行政职能。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我们去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办事,相关科室根本不接待我。我去了几趟,国土局一次也没有接待我,他们照例把我推给律师。有一次,我都求一位黄处长说,接待我一下吧。黄处长根本不理你。
律师:我们所是国土局的法律顾问
对唐鹏林的合法身份,记者作了调查,并对唐鹏林进行了电话采访。以下是对话内容:
记者:请问唐律师,你是以什么身份来接待我们的采访活动呢?
唐鹏林:我们所是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的法律顾问,他们有些事情是委托给我们来处理。这需要说明。
记者:这样作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唐鹏林:我理解,政府把法律事务委托给律师事务所也是推进依法行政,这有问题吗?
记者:如何“依法行政”?
唐鹏林:我觉得,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你可以与局领导直接沟通。
记者:如何能见局领导?不是见到唐律师了吗?
唐鹏林:我们局里领导本来想与记者进行沟通,但后来没有联系上,比较遗憾。
记者:谁是你们领导?哪里的领导?
唐鹏林: 土地局的领导,土地局处里的领导。
记者:怎么成了你的领导,你是公务员吗?
唐鹏林:你要这样讲,就没法沟通了。
2005年7月22日,记者与又与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谷局长作了电话采访。
记者:请问市民来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办事,都是让唐律师来接待的吗?
谷局长:我们局对外有个要求,只要一般涉及法律问题,都是唐律师来出面作解释。
记者:为什么?唐律师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谷局长:我们公务员不愿意出来讲,律师可以代表我们局的。再一个我们人数非常少。
……
谷局长:再一个,也没有文件规定,你记者来了,我就必须要接待。
记者:你如何看待《纲要》的依法行政精神?
谷局长:《纲要》我们都安排学习了。
记者:请评述一下唐律师当局法律顾问?
谷局长:只要涉及法律的问题,都是我们的法律顾问来接待、处理的。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当。
法律专家: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
对发生在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的上述事情,记者又采访了相关行政及法律专家。
中央党校教授王珏认为,政府应当是守法的模范,要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以实现管理国家的职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博士指出:在目前来看,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让律师来接待记者采访,非常不合适,与国务院所要求的“依法行政”精神背道而驰;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通过法律顾问形式,聘请律师来接待市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任进博士分析,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用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可能是不愿意接待新闻媒体,而用律师来抵挡媒体记者的采访。如此对待普通市民及企业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律师本身不是公务员。
同时,这也太不严肃了。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与律师事务所是聘用关系,该局聘用法律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但此类事情不纯粹是一种法律事务,这涉及到政府的政务公开、透明。依据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而接待新闻机关采访即是体现。
《纲要》第34条规定:强化社会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要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而该局局长认为,没有规定说一定要接待记者采访也是错误的认识。
任进博士介绍,律师事务所不能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也是有依据的。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的实现形式,《纲要》也作了明确规定。《纲要》第42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因此,任进博士认为,大连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在日常工作中不应聘请律师事务所来当法律顾问,这与《纲要》本身是相抵触的。《纲要》规定,只有政府法治办的人能当法律顾问。专家质疑:律师连公务员身份都没有,如何履行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职能?
据专家介绍,国务院提出在10年内建立法治政府。各级政府正在贯彻执行《纲要》,并由同级监察部门来进行监督。而目前大连市经开区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已经显现出“不公开、不透明、不接受舆论监督”,这是不行的。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杨小军认为,我国现行行政监督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软监督”、“虚监督”和“漏监督”现象。长期缺乏有效监督的行政权力,不但不能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而且是孳生腐败和违法侵权的“温床”。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作为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上级主管部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还没有就此事进行答复。 (责任编辑:胡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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