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3日,*ST吉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
定如下:
    一、确认债务人*ST吉纸与债权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自法院公告之日起具
有法律效力;
    二、自本院公告之日起中止*ST吉纸破产程序的审理。
    公司获悉,该裁定将于8月24日在《人民法院报》公告。
    此外,公司已于2005年6月末收到吉林市人民政府对公司财政补贴4000万元
。预计公司2005年上半年度将实现盈利。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