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1平方米商品住宅到底需要多少钱?房价虚高的数目究竟有多大?为清晰反映一个楼盘的真实成本和利润空间,记者选取了福州市一个较有代表性的中档楼盘(福州**花园),按照地价、建安成本、配套建设费用和运营成本四部分,进行了较系统的“成本核算”。 通过相关数据的交叉印证,测算发现这个楼盘的利润率达60.2%。另外,记者曾获取了一份福州市有关部门测算的当地部分地块商品房价格成本对照表,经测算,在所列的23个楼盘中,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新华社8月24日报道)。>>一起进来说两句
一个楼盘的平均利润率高达50%,甚至超过90%,权威而又确凿的数字终于撕开了房地产业暴利的“黑幕”。那么,这份楼盘“成本清单”到底抽了谁的耳光?
首先,这份楼盘“成本清单”抽了开发商的耳光。房地产业很黑,并被列入当今社会“十大暴利行业”,这是社会的共识。多年来,虽然公众对高得离谱的房价始终心怀疑窦,但恐怕谁也预料不到开发商赚取的利润竟有如此之高。是的!房地产已经交给市场了,并且根据价格法规定,开发商有权自主确定房地产价格。但是,任何商品的出售应该是成本加合理利润,否则,就是违法。我国《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也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但是,开发商在自主定价时,没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今天,这份楼盘“成本清单”暴露了有些开发商惟利是图、欺骗公众的事实,使开发商过去的谎言无处遁形。
其次抽了某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耳光。政府部门是社会公众的“守夜人,是为公众服务的公共管理部门。但是,谁也不能否认目前房价虚高,其中政府的作用“功不可没”。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来自政府的推波助澜。对于房价的泡沫现象,在不少地方出现两种声音:中央主张依法“打压”,控制房价的飞涨,以防止金融危机,使居者有其房。但有些地方政府从地方经济利益和个别领导的政绩出发,不愿意让房价下落,目的是片面追求高GDP,收取更多土地出让金和更多房地产税,当然,还有个别官员的“寻租权力”冲动。前段时间,中央七部委稳定房价的意见出台后,有些地方政府官员不是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就急于站出来声称房价不会降还会升云云,公开为给开发商“打气”“撑腰”,吃“定心丸”,继续利用“看不见的手”故意为房地产“托市”。二是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非常不透明的行业。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长期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开发商很清楚成本是多少,购房者却一无所知。多年来,政府部门尤其是物价部门,没有及时依法公布开发商的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还消费者知情权。也没有依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开发商的虚假房价进行监督、纠正,致使商品房价格失控、无度飚升。今天,这份楼盘“成本清单”是对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房地产管理“无为”嘲讥与鞭笞。
第三,抽了广大购房消费者的耳光。最近几年,有人将“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比喻成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很多家庭为了支付高昂的购房款,不得不省吃俭用,甚至背负上沉重的债务。房价的虚高,让购房的降低了生活水平;无房的,长期处于“居者无其屋”的尴尬境地。现在,这份楼盘“成本清单”让公众明白了:政府监管不力、开发商的价格欺诈,让购房者“凭空”支付了过高的房价,让无房者“买不起房”。>>无房者进来说两句
有人说,这份“成本清单”无异像一枚重磅炸弹,在房地产界会掀起轩然大波,并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但是我想,这份“清单”起码是撬开了房地产业“黑幕”的冰山一角。那么如何才能彻底打破房产暴利,我想,开发商应该“知耻”,不能抛弃公正与诚信,惟利是图!而政府部门应该“执政为民”,摈弃不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监管,通过监测和公布商品房的成本,给公众知情权,改变交易价格完全受开发商主导的局面,进而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一个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更主要的是,国家应抓紧制定《反暴利法》,依法制约开发商的暴利行为。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