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四次监事会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在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 与会监事有:诸水龙、章有根、邵琳娜、卢建华、赵英;公司董秘俞昌权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诸水龙主持。与会监事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经表决,与会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并同意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与会5位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并以特别议案,提交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