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8月22日上午在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十人。 到会董事有:聂忠海、王鸿康、严建华、李烈、柏荣华、叶钟、张明光、邹兆学、华小宁、祁国宁,金福娟董事因病缺席, 委托聂忠海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聂忠海主持。
    与会者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同意《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公告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10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福娟董事委托聂忠海董事投了赞成票,下同)
    二、审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国家新一轮的调控政策所涉及的导致投资类项目萎缩,电力设备制造业的"火爆"行情将由此出现供需相对理性、增长相对平缓的态势。
    目前,公司管理层拟将通过在纵横两方面把公司主业尽可能拓展和延伸,其战略规划蓝图已经渐成雏形:一方面纵向延伸产业链:做好备品配件、设备成套、售后服务、辅机、零部件外扩外协等;另一方面大力挖掘和开拓一些具有成长性、高附加值的尖端产品,特别是要拓展具备巨大发展潜力和前途的行业及领域,以应对主业外部需求放缓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增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竞争力!
    因此,将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中的第二章第十三条修改为:"汽轮机、燃气轮机、其它旋转类机械设备及其辅机设备,备品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成套、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应核准和变更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10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上)
    三、审议同意关于变更"汽轮成套公司"出资的议案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四年以来,经营状况和运行由于其经营范围和产品的局限性,投入产出和资金利用情况均不甚理想,大部分资金未有效利用。截止200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927.42万元,净资产3,631.09万元,2005年1-6月净利润129.10万元。为此,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提议,该公司董事会也同意:将公司原有的注册资本3160万元进行减资,降至1200万元。本公司投资该公司的资金将由3000万元变为1050万元。
    "汽轮成套公司"新股本结构变化如下:本公司拟出资1050万元,占87.5%,原杭州汽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的160万元拟变更为杭州汽轮动力销售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12.5%。此次"汽轮成套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需经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经表决,到会的10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上)
    四、审议同意关于境外投资参股印度(GPSPL)销售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打开境外合作销售汽轮机的市场,巩固和发展与印度GREENESOL公司(简称GPSPL)对汽轮机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公司拟同意对GPSPL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参股合作经营,购买占其总股本37%的股份,注入现金587.30万卢比,计美元约13万左右,计人民币约114万元人民币。
    印度GREENESOL公司已在印度成立,注册资金为1000万卢比,折成人民币约195万元人民币。原始股票100万股,每股10卢比。其将以上股本折合63%的股权全部投入。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11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上)
    五、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证《公司章程》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公司拟召开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于2005年8月25日本公司临2005-16号公告)。
    会议经表决,到会的10位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上)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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