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8月22日与沈阳市煤气总公司(简称"煤气总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为3000万元《互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辉
    注册资本:39508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
    经营范围:煤气、液化气、燃气、煤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收煤气气源和管网建设费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5年6月30日,煤气总公司总资产达1,426,32.67万元,净资产为53,600.14万元,负债总额为88,836.38万元,净利润-817.3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互保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煤气总公司是集燃气规划、设计、施工、供气、维修、管理服务和燃气具新产品开发、生产、检测以及进出口贸易、油品经营于一体,对沈阳燃气市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历年的资信状况良好,为谋求共同发展,同意签订《互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计33900万元(实际发生额总计30900万元),占2005年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4.2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27900万元,为非关联方公司担保3000万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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