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5日,宝丽华接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关于广东宝丽华
集团公司规范、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集
团公司进行了整体改制,企业性质由原来的集体企业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名称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变更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现将集团
公司本次改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5年7月5日,广东省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4414212000666的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8亿
元;股东持股比例:叶华能先生持股90%,叶耀荣先生持股10%。
    本次改制后,集团有限公司承继了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人员和债权债务
,本次改制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叶华能先生。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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