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止吉林化纤为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6700万元。根据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获悉:
    1、吉林纸业与其债权人通过了和解方案,其中内容之一:"解除吉林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担保单位的担保责任"。
    2、吉林纸业的清偿期限为和解方案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告后
的90个自然日内。本和解方案生效后,如果吉林纸业不能履行和解方案,则债
权人在本和解方案中所作出的承诺自动失效,债权人仍然对吉林纸业享有全额
债权。
    如果和解方案执行,吉林化纤对吉林纸业担保责任予以解除。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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