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欠公司改制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医药费1105万元,按照济南市国资局以有 关文件的规定,将此费用在公司1997年和1998年的国家股红利中列支。由于公 司至今未分配红利,故此款项一直暂挂其他应收款项。近日,此笔款项已全部 收回,公司与原济南市国资局的关联债权已经解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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