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二届
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会计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三、同意聘请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四、通过公司投资设立新疆天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
门核准为准)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共同出资拟设立新疆天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9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
资金的90%。
    五、通过公司对1、2、3号卫生纸机生产设备淘汰报损处置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向建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公司现申请向建行石河子
分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壹年。
    七、通过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天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公
司持有的新疆天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0%的股权,是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以24万元的价格从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的,由于新疆天山通用航
空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开展经营项目,公司决定从新疆天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退
出。经公司与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同意受让公司合法持有的新疆天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0%的股权,双方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24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
再持有新疆天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股权。
    八、通过公司注销深圳、上海、北京销售控股子公司及南京、武汉、成都
、广州、兰州、乌鲁木齐、石河子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九、同意免去秦玉金副总经理职务。
    十、通过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常德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4000万
元,其中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90%)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向该公司
增资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其注册资金的92.73%。
    十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9月29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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