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召开四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启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
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增资的方式采用公司与北京城启投资有
限公司同比例共同增资,其中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完
成后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5000万元变更为1亿元人民
币,公司仍占40%。
    三、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苏豪俱乐部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截止200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为该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90.42万元。
    四、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广州市西华路支行续贷2650万元的议案:决定向
工商银行西华路支行续贷人民币265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期限为壹年,贷款利
率约为5.58%,由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五、续聘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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