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实体资产及
后续事宜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81%,下
称:床单公司)运行框架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1、由公司分步出资约3400万元
(按设备帐面净值)收购其生产设备并纳入到公司特阔分公司经营内,第一步考
虑先出资约2200万元收购床单公司的特阔染整相关生产线;2、床单公司的特阔
染整相关生产线资产收购完成后拟对床单公司进行减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
减少到1500万元;3、由公司另一子公司宁波众驰装饰织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万美元,公司持股75%)承接床单公司员工持有的其余19%股份。
    四、同意王学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苏伟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鉴于苏伟军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董事会秘书工
作暂由董事长周正一负责。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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