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9日,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杭州分行浣纱支行1500万元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2005年8月19日至2005年12月30日。保证期限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杭州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发生额累计量为人民币
贰仟玖佰万元整,无逾期担保。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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