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建议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公布后,在房产开发商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再加上媒体的炒作,这一话题迅速成为公共媒体的一个焦点。
央行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一定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其利弊如何?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怎样?央行报告、房地产商以及业内专家看法莫衷一是,各有各的道理,这里不作评论。如果从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公共话语权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我们会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现在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正在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政策的制定将很难忽视公共话语的影响。
检索一下网络媒体,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事件发展的轨迹。在央行报告出台后,各界立即进行了不同的解读。房地产界首先对央行报告进行了反弹。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立刻以“万言书”发话,回应央行取消期房预售制的建议。在历数了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合理性之后,任志强还捎带着评价了现有产权制度的缺陷:“由于没有物权法,因此不动产的产权制度尚有缺陷,同样派生的现行制度也有改进的必要性,应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化中,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另一位北京地产界的代表人物潘石屹,则以不温不火的风格进行了几个界定,剔除了央行报告的“政策合法性”。首先,“人民银行提出取消房屋预售的建议只是一个建议,这不是政策。”其次,人民银行不能“改变《房地产法》和全世界通行的惯例”,一个政策应该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出台,“在《房地产法》没有修改的时候,现在我们实施的政策还是建设部的政策”。
各地方的建设部门,则呈现出另外一种复杂的心态。一方面,央行报告代表了权威部门的一种态度,但另一方面,这一建议如果落实,将对各地的房地产市场产生极大的影响,这是各地不能不顾忌的。在中央部委层面,建设部对此的反应是,组织业界对“取消期房预售”研讨,结论是:大多数观点认为央行的建议弊大于利。在地方政府层面,不少地方都含蓄地表示了对央行报告的商榷态度。如北京市建委官员表示:“禁止期房预售是央行的建议,我们对此建议没有任何看法。但就目前来说,北京市建委还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取消预售商品房的通知,一切都按照原定程序操作。”福建省建设厅官员表示,央行仅仅是提到了一个建议,而建议与事实完全是两回事。福建省的官员还表示,房屋能不能预售并不是哪个部门或某个专家说了算,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在政府与房地产商之外,官方媒体也加入了争论,如新华社就围绕“商品房预售制度利大还是弊大”进行了分析。不过有意思的是,新华社文章只罗列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并未明确给出对央行报告的支持或反对意见。
这里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出各方面的意见,是为了展示公共话语权在这一带有政策意味的争论之中,能够发挥到什么程度,以及对政策建议的影响力边界。我们不能不承认,在现在的政府决策机制中,在政策制定过程之中,公共政策的意味渐渐加强了。
不论如何定义公共政策,有两点可以确定:公共政策的影响是涉及公众,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体现公众的参与。在过去,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中央政策部门的意愿要转化成现实的政策会很艰难,因为制定政策的权力并不是分享的,决策过程并不是开放的。但从关于期房预售制度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变化正在发生。这是一种过程的透明化,也是一种更好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的形成过程。当然,我们在欣喜地看到这种公共政策进行公开讨论的同时,更期待政府决策部门能拿出权威的调查数据,从实证层面对这一政策的利弊进行论证,从而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基于数字基础上的公共管理课题。
(责任编辑: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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