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施猛药治理太湖污染,停止审批三千万元以下化工项目
本报讯 3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不准进入太湖地区,企业2次受到环保处罚要关门……即日起至明年2月,江苏将施猛药治理太湖流域污染,小化工企业将被淘汰。
据了解,为解决苏南化工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出台规定:1996年10月1日之后,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化工、医药、染料企业必须全部关闭;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未履行环评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医药、染料企业将关闭。
除此之外,碰到下列“红线”的化工企业也将关门: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恶臭问题经限期治理仍得不到解决的企业;连续两年平均年生产时间不足3个月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近3年来一直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曾有两次以上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实际产品及工艺与批准的环评内容不符且难以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危险固体废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而又不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造成污染的企业等。
老化工企业要关门,新建的化工企业门槛越来越高:今年10月1日起,太湖流域地区新建各类化工项目,凡属于下列情况的一律将被“砍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有污染项目,产生和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水域的项目,不进入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小区的项目。
(在兵)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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